购车时没有提供购车合同或订购协议,没有告知消费者车辆生产时间,所给车辆超出六个月属于库存车,提车时忽悠消费者签确认单,但是确认单并不知情,只是说提走了车辆,没有给消费者看所提车辆信息。本人现在明确向4S店提出索要购车合同,4S店要求:先寄给我签名,我签名后才盖章,并且所提供的购车合同不规范,不合理。购买车辆不提供购车合同或订购协议属于违规操作,侵犯消费者知情权。要求:索要我的购车合同,并且要规范合法的购车合同,必须:4S店开具合法违规的购车合同拍照发给我确认无误后,4S店盖章发给我,我签名,补办购车合同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理应有4S店承担,购车合同必须填写补办时间,而不是提车当天。因为购买合同不是提车时打印出来给我签名,而是事后补办,必须填写补办购车合同的时间,购车合同补办之前所产生的所有违法事情由4S店承担。补办购车合同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4S店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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