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8月7日,本人到位于新田县龙泉镇城北家油站马路对面的“共享非洗不可”自助洗车设备处洗车,按要求交费6元后,使用该洗车点设备。但该洗车点人员未对设备进行维护,管道破裂,大量的洗车泡沫从天而降,腐蚀性液体把本人淋得全身湿透。事情发生后,本人立即拨打了12315和0746-4719315电话进行投诉,要求:1、退还洗车费6元;2、对本人进行
赔偿1元。但时间过去十多天,无任何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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